【逃犯條例】小童群益會不建議員工612「罷工」 指罷工可能導致機構違約被索償 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6/11 17:16

最後更新: 2019/06/11 23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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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逃犯條例》修訂引發多個團體發動罷工,小童群益會總幹事發出通告,表示不建議員工「罷工」。

《逃犯條例》修訂明日(12日)恢復二讀辯論,引發多個團體和個人發動612罷工、罷課和罷市行動,要求政府撤回修例。香港小童群益會職工會昨日(10日)下午在社交網站發出聲明,表示會響應6月12日的社福界罷工;小童群益會總幹事期後向轄下各部門主管發出通告,表示不建議員工「罷工」,因「僱傭條例」及「職工會條例」不保障政治性罷工的參與者,但提醒同工可與上司商討當天「彈性工作安排」。TOPick向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香港小童群益會員工求證,證實該通告屬實。

香港小童群益會發出的通告內容如下:

本機構就職工會於今天發出有關 6 月 12 日「罷工」訴求,現有以下要點:

1. 本會支持以普世價值理解人權、自由、社會公義及法治的精神,機構尊重同工的表達及言論自由,並不因政治立場而影響工作評價。

2. 總部知悉本會職工會的「罷工」訴求。

3. 得知職工會也理解現行法例定義,「僱傭條例」及「職工會條例」並不保障政治性罷工的參與者。

4. 為確保機構、員工及服務使用者的權益,機構不建議進行「罷工」。

5. 同上原因,機構的服務大部份受合約規管,可能被追究、索償,機構難以未經嚴格定義的「罷工」,作為違約的抗辯。

6. 在不影響緊急及必需服務的情況下,同工可以諮詢中心主任或相關服務總監,商討當天「彈性工作安排」,包括更表改動、調整上下班時間、申請補假及年假安排等,由服務總監酌情處理。

最後,如同工參與有關的社會行動,務必顧及自身及他人安全。

如有任何問題,請與服務總監或人力資源部查詢。

香港小童群益會職工會在社交網站的帖文指,對政府如常將《逃犯條例》修訂案於6月12日於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,表示極度遺憾及憤怒,會響應6月12日的社福界罷工,要求政府必須立即撤回《逃犯條例》修訂方案。

有不願透露姓名的香港小童群益會員工向TOPick證實,6月10日晚上8時公司以內部電郵形式,回應職工會有關6月12日「罷工」的訴求,他指出,得知有同事在6月9日遊行結束後,已申請以放補假或調假的形式出席,但非以罷工身份,亦有同事正在考慮罷工。

對於通告內容中第5點,提及「機構的服務大部份受合約規管,可能被追究、索償,機構難以未經嚴格定義的「罷工」,作為違約的抗辯。」此說法引起部分員工不滿:

寫明唔建議罷工都算,罷工的話仲要當違約!換言之,即是唔返一日工唔係扣一日人工、唔係要收警告信,而係要你賠返一兩個月人工!

然而,亦有資深員工認為機構說法中肯:

違約不是同事違約,而係若我地唔提供服務,會被外間指控違約;唔係罰同事,而係機構被抽後腳!

小童群益會回應指,為確保服務使用者的權益,在不影響緊急及必要服務的大前提下,機構會盡力與同工協調而作出彈性工作安排。而根據內部通告上指,機構會作出彈性工作安排,其後會與個別同工協商依據僱傭合約的工作時數;至於有關機構服務合約安排,小童群益會指若服務受影響,本會會與相關機構再作協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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